第22章 忠犬阿福 五

感觉不对劲,两人走进了老金的卧室中。

黑洞洞的屋子里只有床头灯闪着蓝色的荧光,照在老金那张瘦弱的脸上。

他的眼眶深深地凹陷了下去,单薄的面颊几乎挂不上肉,若不是鼻翼仍在微微地翕张,让人简直怀疑床上躺着的是一具尸体。

几乎是在同时,李重黎感到一阵寒意从脚底升起。

他低下头,捋起袖子,看着自己胳膊上爬满了鸡皮疙瘩。

这种感觉和之前在童家村,还有在天龙山的弃婴塔边的感受截然不同。

前者是无尽的绝望,后者是深深的哀怨,而现在……是满满的虚无感。

不知道自己从何而来,也不明白自己要到哪里去,就这样被抛弃在茫茫的宇宙和时间堆积出的沙海中。

我在哪里?

我是谁?

漫天的黄沙吹乱李重黎的发丝,他茫然地看着周围,茕茕孑立,形影相吊。

慢慢地,眼前的黄沙变成了金色的帐幔,纱幔随风鼓动,不远处似乎有一点微弱的光。

李重黎往那透着光亮的所在一步步走去。

越过墙垣,穿过围廊,徘徊在花草葳蕤的庭院。不知不觉间,他步入了一间奢华的宫室。

案几上,闪着漆光的木盒半开,露出里头盛放着的精美点心。一旁的熏笼上盖着妆金的绫罗衣物,高出地面一节的床榻上,四个角落里各放着一只用来压席的玲珑金狮子。

入目的一切都是如此精致而堂皇,比李重黎这段时间看过的任何古装片的布置都要来的气派。

他看到一个小小的少年蹲在房间的角落里。

屋子里没有点灯,厚厚的布幔掩饰了光线,李重黎看不清少年的脸孔。

仅穿着里衣的少年把脑袋搭在膝盖上,宽大的裤管下露出一节伶仃的踝骨,白玉般的脚掌直接踩在青色的地砖上。

“殿下……不,陛下,您怎么还在这里呢?满朝文武都等着您上朝呢,快跟臣走吧。”

一个男人背对着他,单膝着地跪在地上,温和地对着少年说着。

这穿着铠甲的男人背影高大而宽厚,似乎是在哪里见过,李重黎不由得上前半步,想要看个清楚。

“陛下,怎么都不穿鞋袜呢,地上凉。”

“不,他们才不会等我。国事有母后娘娘和阿姊做主即可,我在不在又有什么关系呢?”

少年抬起头,泫然欲泣地看着眼前的男人。

“陛下……您是皇帝,要自称‘朕’才对。”

男人柔声道。

“秦卿,我会死么?”

李重黎看着少年突然屈身,宽大的衣袖下露出一段孱弱的细胳膊,拉过男人套着金属护肘的手臂。

“她们已经杀了父皇,下一个就会杀我了是不是?”

“怎么会,陛下是天子……”

“天子如何,太子又如何?皇伯父是太子,父皇还是天子呢,也不是被……”

“陛下慎言!”

男人宽大的手掌按上少年因为激动而不断起伏的肩头,厉声说道,“陛下既然明白,就应该自保,切记谨言慎行。”

“秦卿……我真的好怕。我不想做皇帝,不想……”

泪水落下少年稚嫩的脸庞,如同一只凄风苦雨中的孤雏。

“陛下,再忍一忍……臣保证,臣以信命担保,臣不会让陛下有事的。”

男人抓起少年冻都已经发青的足尖,小心翼翼揣进怀中。搂着他单薄的后背,将他抱上矮榻。

“秦卿……”

少年吸了吸鼻子,看着男人拿起榻下的翘头履,小心翼翼地套上自己的双足。

“万儿,为陛下着衣。”

男人转过头,对着身后的宫女吩咐道。

也就是男人回过头的瞬间,李重黎瞪大了双眼——眼前的这个男人,还有这个穿着明黄色里衣的少年,可不就是……

“静心,凝神!”

耳边传来一记呵斥声,宛如醍醐灌顶,将李重黎一下子从那恍惚的境界中拉了回来。

两根温暖的手指定格在自己眉间。

“我……我怎么了?”

李重黎捂着自己砰砰直跳的胸口,暗叫一声不好——狐狸耳朵又跑出来了!

幸好现在黑咕隆咚,趁没人看到,快点收回去。

“你心性受了蛊惑,一时之间失了神,我用金刚指将你召唤回来了。”

秦渊说着,收回剑指。

“这房间里究竟有什么东西,那么厉害……”

李重黎急切地问道。

“嘘……保持隐身。”

秦渊说着,将李重黎拉到了房门后。

“呼呼呼……汪汪汪!”

阿福挣开四肢,威胁地冲着房门口咆哮着,全身的狗毛几乎都竖了起来。

“啊呀呀,你这狗东西,居然还在这里呀,我还以为你走了呢。”

一声桀桀怪笑从房门口传了进来,与此同时,还有一阵丁零当啷的声响。

“一条腿儿……”

借着床头灯微弱的光照,只见一个大头大脑,穿着红衣的男人单腿跳了进来。

他腰上不知道别了什么东西,每跳一步都会发出一记金属撞击的声响。

待他再稍微跳得近些,李重黎这才认出另一条没穿鞋子的断腿被他用腰带捆着栓在腰上,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做出如此怪异的姿态。

“嗯?什么味道,有点不对劲啊?”

一脚踢开冲他扑上来的的阿福,红衣男在卧室里绕了一圈,面露狐疑。

这青面獠牙的男人,此时恰好就站在李重黎的正前方,与他几乎面贴面。小狐狸顿时屏气凝神,脑中不断念着隐身诀,不敢让他发现自己的身影。

贴的那么近,李重黎终于看清楚了男人的面目。

或许不应该叫他男“人”,这家伙根本就是个鬼。

只见他浑身发青,浑身尸斑,只有眼珠子是红的。长长的尖牙伸出嘴巴,面孔中间甚至长了一只硕大的牛鼻子,几乎占据了整个脸三分之二的面积。但眼睛和嘴巴又极小,显得滑稽又猥琐。

此时,这只鼻子吐出的浑浊之气就喷在小狐狸的面颊上。为了不被发现,李重黎只得半闭着眼睛,屏住呼吸,心里是又气又恼。

靠那么近干什么?死开!

突然,李重黎感觉自己的手被人紧紧牵住。

他用眼角的余光瞥去,就见到秦渊一手拉着自己,另一只手轻轻一弹,一个白色的小东西从他的指尖飞了出去,击中了玻璃窗,发出“当”的一声。

“唔?什么人?”

红衣鬼听到异动,连忙转身跳到窗户边查看。

在见到外面一阵狂风大作,树叶和砂砾不断拍打着玻璃发出咔咔声响后,这才放心地转过身来。

“月黑风高,今天是个好日子啊。”

他说着,重新跳回床边,伸出嶙峋的爪子,狞笑着点了点昏睡中的老金的额头。

“是送你上路的好日子。”

“呜呜,救救他。救救我的主人……”

被踢中肚子无法动弹,阿福只能侧躺在地上,不断地朝着秦渊和李重黎原来站着的方向作揖。

“白日何短短,百年苦易满。”(注释1)

想象中的手起刀落血溅当场并没有发生,那鬼俯下身子,居然一咏三叹唱起了歌。

“苍穹浩茫茫,万劫太极长。”

红衣鬼虽然长得恐怖,但歌声却是意外的好听,悠扬婉转,夺人神思。

沙哑的歌喉配上谪仙人的诗词,恍惚间,李重黎仿佛又看了见了漫漫黄沙,看见了一座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高台……

秦渊直接伸出双手,覆盖在李重黎的耳朵上。

“别听,会被吸走生气。”

他用几不可闻的声音说道。

“麻姑垂两鬓,一半已成霜。”

红衣鬼唱着唱着,掏出了腰间的一个物件开始挥舞了起来。

原来那发出丁零当啷声响的东西,是一把泛着黑气的铁扇子。

随着扇子上下翻动,李重黎见到一股白色的烟尘从正在沉睡中的老金的鼻孔和微微张开的口中升腾了起来,飘飘忽忽,被吸入了扇子中。

悠悠荡荡,连绵不绝。

“那是老金的生气。红衣鬼每天夜里子时都会出现,唱这首歌。”

秦渊顿了顿,继续说道。

“等他最后一句唱完,老金就彻底不行了。”

那怎么行?

小狐狸眨巴的眼睛,焦急地拉扯秦渊的衣袖。

“别急,等会儿我自会收拾他。”

秦渊将食指竖在口边,示意他稍安勿躁。

歌曲越唱越快,红衣鬼也舞得越发急了起来。

明明是那么一张狰狞至极的青黑色脸孔,却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做出了各种神态。

喜、怒、哀、乐,人类的情感就像是面具一样在鬼面上不断出现又消失。

李重黎仿佛见到了一幕独角戏。

一个婴儿出生,逐渐长大,得到父母全部的爱。

很快,他有了一个弟弟。

父母的爱被分割,他们明显更喜欢那个小一点的,更加讨人喜欢的孩子。

弟弟吵着要他的玩具火车,他不愿意给,吃了爸爸一记耳光。

他说你是哥哥,你要让着弟弟。

不止玩具火车没有了,其他的玩具也都给了弟弟。

他毕业了,他工作了。

他娶妻了,搬了新家。

父母过世,把家产都留给了更让他们操心的小儿子。

他离婚了。

弟弟也离婚了。

弟弟搬来和他一起居住,不过很快又搬了出去。

他很孤独。

他收养了一条狗,叫做阿福。

阿福老了,他也老了。

虽然老了,但是依然要尽到做大哥的责任。从小就让人不省心的弟弟说他把父母的房子卖了,要搬过来和他一起住,说以后他们兄弟两个一起养老。

他实在太寂寞了,于是就把北面的小房间腾了出来。

弟弟很乖巧,每天都会帮忙买菜做饭,他感觉自己要老来得福了。

弟弟欠了高利贷,追债的人追到家里,在楼道里泼红油漆。

弟弟求他把这房子也卖了,好帮他还钱,他把弟弟赶了出去。

弟弟隔三差五地上门苦苦哀求,每次来的时候身上都带着不同的伤。

弟弟不知从哪里打听到他有一块价值不菲的古玉,他告诉哥哥他找到了一个大买家,只要卖了古玉,他们就不用卖房子了,甚至可以得到一大笔钱。

他犹豫再三,还是拒绝了弟弟。

弟弟揍了他,他虽然也老了,但是至少比自己年轻,有力气。

他病了,医生却说找不到病因,无法医治。

他想起了父母的遗言,让他无论如何照顾好弟弟。

他带着那块玉来到了市内一家颇有名气的古董店前,年轻的老板接待了他。

大年三十那天,弟弟带着酒菜上门道歉,兄弟俩抱头痛哭。

他想,果然还是血浓于水的。

既然是绝症,就不要浪费钱了。房子和玉佩,都留给弟弟吧。

除夕夜,住在北边小卧室的弟弟无声无息地离开,一个独腿人出现在了哥哥的卧室里……

独角戏戛然而止,红衣鬼吐出最后一句唱词。

作者有话要说: 注释1:《短歌行》李白感谢在2022-04-02 14:28:22~2022-04-03 15:19:54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龙舟 6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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